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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潍坊市高新区属于哪个区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潍坊高新区)是山东省重要的经济区域之一,隶属于潍坊市管辖。作为潍坊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城市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从地理位置上看,潍坊高新区位于潍坊市中心城区东南部,东临滨海新区,南接坊子区,西与奎文区相邻,北靠寒亭区。这片土地不仅交通……
    发布时间:2025-01-10
  • 潍坊市高新区隶属哪个行政区划详解

    潍坊市高新区隶属哪个行政区划详解 在山东省的地图上,潍坊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闪耀于胶东半岛与鲁中地区的交界地带。而作为潍坊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更是承载着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 从行政划分的角度来看,潍坊市高新区隶属于潍坊市管辖,并且是该市级……
    发布时间:2025-01-10
  • 潍坊市高新区归于哪个行政区?

    潍坊市高新区是山东省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隶属于潍坊市管辖。作为潍坊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新区在城市发展、经济建设以及社会进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潍坊地处山东半岛中部,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素有“世界风筝之都”的美誉。其下辖四个区:潍城区、奎文区、寒亭区(含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1-10
  • 潍坊市高新区归属于哪个区?

    潍坊市高新区是山东省潍坊市下辖的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它不仅地理位置优越,而且在经济、科技等方面有着显著的发展优势,在潍坊市的城市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从行政区划上来看,潍坊市高新区属于潍坊市直接管辖,并且与奎文区等城区相邻接壤,交通便利。这一区域凭借其独特的地理优势以及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10
  • 职工发生工伤时没有参保,后续进行了补缴,还能享受待遇吗?

    职工发生工伤时没有参保,后续进行了补缴,还能享受待遇吗? 职工发生工伤,经认定后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发布时间:2025-01-10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后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后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督总局、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中规定: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
    发布时间:2025-01-10
  •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单位同意吗?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单位同意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发布时间:2025-01-10
  • 久坐办公室,得了颈椎病和腰间盘突出,算职业病和工伤吗?

    久坐办公室,得了颈椎病和腰间盘突出,算职业病和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患职业病的职工可认定为工伤。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对我国职业病的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颈椎病、腰间盘突出等疾病不在职业病范围内。……
    发布时间:2025-01-10
  • 参加单位在工作日组织的团建活动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参加单位在工作日组织的团建活动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认定工伤的情形,参加工作日组织的团建活动受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看团建活动和工作有无关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意见(二)》中第四条规……
    发布时间:2025-01-10
  •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由谁来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由谁来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25-01-10
  •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单位同意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5-01-10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后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后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督总局、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中规定: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
    发布时间:2025-01-10
  • 职工在两个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发生工伤后,由哪个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发布时间:2025-01-10
  • 职工发生工伤时没有参保,后续进行了补缴,还能享受待遇吗?

    职工发生工伤时没有参保,后续进行了补缴,还能享受待遇吗? 职工发生工伤,经认定后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发布时间:2025-01-10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可以重复领取吗?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可以重复领取吗? 参保人员是不可以重复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包括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应该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重……
    发布时间: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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